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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公安部、国家老年人办公室等9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最近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和国家老年人办公室对意见的具体内容作了专门解释。除了加强家庭的主要责任之外,还将为留守老人建立定期探访制度。那些不履行义务的人将受到法律制裁。

民政部: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视制度

根据民政部2016年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约有1600万农村老年人留守。由于长期没有孩子,许多留守老人仍然承担着繁重的农业劳动或抚养孙辈的义务。他们在生活、安全和精神上都有不同程度的问题。

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副司长黄胜伟表示,最近发布的《意见》强调了家庭在支持和照顾留守老人方面的主要责任。进一步强调,家庭子女和其他赡养人、扶养人应当依法履行为留守老人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避免留守老人无法自理独自生活。赡养义务人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可以与亲属或者其他人员签订委托照顾协议,并向村民委员会报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民政部: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视制度

《意见》还鼓励农村贫困人口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贫困人口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为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和留守老人提供服务,并鼓励地方政府将农村互助福利院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支持范围。同时,支持农村医疗、文化、教育、体育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和项目,为留守老人提供服务,满足他们多样化的需求。

民政部: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视制度

据国家老年人办公室宣传部部长刁海峰介绍,截至“十二五”末,全国共有老年协会55.4万个,其中农村老年协会近47万个,占82.1%。目前,一些地区的老年人协会直接参与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据悉,下一步将开展基层老年协会标准化建设,推动老年协会向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覆盖率,力争到2020年农村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民政部: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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