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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4日,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全文约4158字,预计需要5分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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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4日,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研讨会坚持“法治、公正、公益性、学术性”的原则,专家发言完全符合法律和证据,没有预设倾向。

出席会议的嘉宾有:著名学者、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王西欣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权益保护顾问、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汪文华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刘涌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客座教授、中国首席法律官俱乐部主席刘长群先生;中国管理科学院原副秘书长李罗是一名研究员;王楠主任,上海师范大学兼职研究员,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网、腾讯新闻、中国产经新闻、企业观察报等媒体的编辑和记者。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据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负责人介绍,该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创建于1999年。2005年,它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中国第一个私人国家森林公园。2010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自2002年以来,广东电网公司未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同意,审批手续不全,强行在公园内架设了几套高压电塔。其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公园的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和景观价值,还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对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和森林保护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广东电网东莞供电局未经园区方同意,未向园区方提供国家林业、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在园区内架设高压电塔的批复文件,在国家森林公园内非法毁林建高压电塔。

目前,观音山风景区有7组高压线,10多座高压电塔贯通架设。它们是:220千伏东圃甲、乙线、110千伏古塘线、110千伏顾青线、110千伏古峪线、110千伏古丈乙线、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220千伏东莞-蛟埠双回线工程;建设时间分别为2002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和2012年。根据原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任何人在国家森林公园内占用林地,必须先征得管理方的意见,然后报当地各级林业部门批准,最后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处批准。”在这七组高压线中,除一组在园区建成前就已存在,另一组同意由观音山园区架设,其余五组未经园区、省林业厅和原国家林业局批准;未提供相关法律程序的强制施工。这些高压线塔都竖立在空公园的主要旅游通道上,它们没有按照要求升高。景区内路基高,高压线距地面仅3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园区多次回复供电部门,明确反对穿越观音山园区的高压线。省林业厅还致信供电部门,对穿越观音山的高压线工程提出质疑和建议。然而,为了自身利益,供电部门无视法律法规,最终在观音山建立了高压电网。

多年来,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多次发函要求观音山景区支持和配合其在园区内架设高压线。但是,从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游客安全的角度出发,园区明确回复供电部门表示反对,并指出园区架设的高压电网存在选址不当、环境破坏、距离道路地面线路距离低等问题。一旦事实形成,就会造成安全隐患,破坏森林资源,影响生态环境,降低景观价值,阻碍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广东省林业厅在《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电网建设的批复》中明确表示不同意高压线穿过观音山公园,并强调“观音山公园是国家森林公园。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应本着不占用或少占用国家森林公园林地的原则,避免或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和旅游活动的影响。由于穿过森林公园核心区的高压线会给森林公园游客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广东省林业厅建议广东电网对高压线方向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避开森林公园或穿过公园边缘。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观音山公园是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森林法和旅游法保护。然而,高压线塔的架设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园的景观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而且导致公园总体规划无法实施,严重制约了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风力偏差和安全距离在高压线路走廊计算,不得在整个走廊种植植物。”如用110伏的电,自上而下10米内不得种植树木。为了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有必要砍伐电力设施周围的树木。因此,公园的生态完整性无法维持。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2013年,园区组织国内环保、林业、法律等专业人士就高压线穿越园区造成的危害召开专家评估会议。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侯赵志先生曾痛心地说:“看一看空观音山中学的职工,发现观音山已不再是一个自然的地方,而是一个现代化工业设施的地方。”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观音山风景区总体规划无法实施,其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根据《国家电力法》的有关规定:110伏高压线与地面和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10米;220伏以上高压线路与地面和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15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强调,不得在高压电线电缆附近施工,即观音山后的高压线路区域不得进行工程建设。那么观音山风景区的原总体规划将不会实施。根据《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禁止开发国家森林公园。原则上,只要不符合国家森林公园主要目标的项目必须绕过森林公园的范围!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多组高压线网和十多座线塔穿过观音山公园,跨越几座山,导致公园许多基础设施无法实施。例如,根据林业部批准的观音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将在仙泉水库-观音广场修建观光索道,沿途可以欣赏到陡峭的山峰和郁郁葱葱的森林景观。这是一条连接大建平活动区和山顶广场的空中部旅游线路,游客可以感受到森林的清新。然而,由于许多高压线路纵横交错,这个项目只能搁浅。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公园每年接待100多万游客,高压线的架设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防火压力。

观音山地形复杂,位于雷暴易发区。然而,许多现有的高压线路组都位于高风险雷暴区域。在雷雨多发期,公园里充满了恐惧和戒备,路过这里的游客都非常害怕。参观观音山公园的各级领导对该项目落户观音山提出了质疑和批评,许多游客也对该项目提出了批评。而且,由于高压线架设在景区内,给森林和游客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然而,供电部门对这种潜在的危险视而不见,也从未见过其工作人员在山上巡逻,也没有迹象表明他们准备撤离。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空观音山公园的多套高压线路和电力设施迫使本应迅速发展的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陷入困境。

由于景区内存在大量的高压电网和电力设施,不仅被誉为“百粤秘境、南天门圣地”的观音山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遭到破坏,before/きだよ/,but景区的声誉和安全系数也受到严重影响。目前,观音山景区整体规划无法全面实施,原因是高压线网穿越整个景区,导致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招商引资能力急剧下降,品牌形象受到沉重打击,景观资源质量下降,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大打折扣。未来,观音山风景区将为此项目付出沉重的代价。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2013年4月22日《人民日报》、2013年1月3日《中国环境报》、2014年11月1日《中国环境先驱报》和2014年12月2日《中国绿色时报》海外版刊登了100多篇专题报道,报道了广东电网公司在广东省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架设高压线塔的违法事实、损害和未来影响。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学》主编王西欣教授指出,2015年《环境保护法》修订后,2015年以前的环境违法行为实际上被豁免了,2015年以前的违法行为很难查处。然而,观音山公园仍然可以投诉和报告电力公司的高压线,规划,林业部门的许可,建设用地程序,非法建设电力设施等。然后提起行政诉讼。“一是停止侵权。电力设施的非法建设和穿越以及对森林公园土地的占用已经造成了您的侵权行为,请停止侵权行为。此外,如果线路的通过是合理的,至少应该赔偿损失。”。“在第二个方面,从民法的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对用益物权和经营权做出明确的界定。目前,法院否定了你的用益物权,但管理权不能被否定。基于承包经营权,它将产生法律效益。由于高压线路的建设,这项福利对您造成了损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认为,根据《电力法》第55条,新建、改建、扩建电力设施与公共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相互干扰时,有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协商。“相关单位”包括电力公司和村庄,包括观音山公园。只有达成协议才能施工,不能达成协议?“如果你不和我谈判,我不会让你建造它。你强迫我报警。这是最有力的法律依据。”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合同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所有操作’都移交给你方乙方。你怎么理解‘所有操作’这四个字?从法律上讲,它应该包括权利和相应的义务。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权益保护顾问、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著名学者汪文华教授说:“不能说我们村委会还有权利,经营带来的负担、成本和损害都应该由乙方承担,这显然不符合民法中最基本的公平原则。”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客座教授、中国首席法律官俱乐部主席刘长群指出,观音山公园以合同和投资的形式取得的森林经营权等同于村庄和街道的权利,村庄和街道对电力设施穿越审批没有完全的处置权。“你和甲方有平等的合同,一方不能单独处置另一方的权利。政府管理、业主管理和用户管理有各自的分配权,观音山公园必须同意高压线穿越,否则会损害第三项权利,即用户管理权。”。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刘长群教授进一步质疑:“国家有供电计划。通过观音山的电力是否在一般规定的范围内?哪一级人大通过了?它是一种民事商业行为还是一种社会福利行为?即使是公共福利也不能伤害他人。这块土地批准了吗?你做环境影响评估了吗?这是一个“合理的通行证”吗?如果难以绕过,或者基本条件不具备,则将其纳入计划,并合理通过。否则,不仅是损害赔偿,而且公园方面必须行使用户管理权利。”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副秘书长李罗表示,高压线和变压器会损害游客的健康。上海师范大学兼职研究员王楠主任指出,离地面的高压线太低将极大地妨碍安全生产。

著名学者、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刘永安建议,如果电力部门与村集体达成协议,而该协议对公园管理者造成损害,那么可以根据《合同法》聘请专业律师出庭。(结束)

转载自:中国国际数据中心服务网

简介:2019年8月24日,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全文约4158字,预计需要5分钟阅读。文本: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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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4日,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全文约4158字,预计需要5分钟阅读。

文本:

2019年8月24日,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研讨会坚持“法治、公正、公益性、学术性”的原则,专家发言完全符合法律和证据,没有预设倾向。

出席会议的嘉宾有:著名学者、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王西欣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权益保护顾问、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汪文华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刘涌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客座教授、中国首席法律官俱乐部主席刘长群先生;中国管理科学院原副秘书长李罗是一名研究员;王楠主任,上海师范大学兼职研究员,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网、腾讯新闻、中国产经新闻、企业观察报等媒体的编辑和记者。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据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负责人介绍,该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创建于1999年。2005年,它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中国第一个私人国家森林公园。2010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自2002年以来,广东电网公司未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同意,审批手续不全,强行在公园内架设了几套高压电塔。其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公园的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和景观价值,还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对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和森林保护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广东电网东莞供电局未经园区方同意,未向园区方提供国家林业、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在园区内架设高压电塔的批复文件,在国家森林公园内非法毁林建高压电塔。

目前,观音山风景区有7组高压线,10多座高压电塔贯通架设。它们是:220千伏东圃甲、乙线、110千伏古塘线、110千伏顾青线、110千伏古峪线、110千伏古丈乙线、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220千伏东莞-蛟埠双回线工程;建设时间分别为2002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和2012年。根据原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任何人在国家森林公园内占用林地,必须先征得管理方的意见,然后报当地各级林业部门批准,最后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处批准。”在这七组高压线中,除一组在园区建成前就已存在,另一组同意由观音山园区架设,其余五组未经园区、省林业厅和原国家林业局批准;未提供相关法律程序的强制施工。这些高压线塔都竖立在空公园的主要旅游通道上,它们没有按照要求升高。景区内路基高,高压线距地面仅3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园区多次回复供电部门,明确反对穿越观音山园区的高压线。省林业厅还致信供电部门,对穿越观音山的高压线工程提出质疑和建议。然而,为了自身利益,供电部门无视法律法规,最终在观音山建立了高压电网。

多年来,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多次发函要求观音山景区支持和配合其在园区内架设高压线。但是,从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游客安全的角度出发,园区明确回复供电部门表示反对,并指出园区架设的高压电网存在选址不当、环境破坏、距离道路地面线路距离低等问题。一旦事实形成,就会造成安全隐患,破坏森林资源,影响生态环境,降低景观价值,阻碍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广东省林业厅在《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电网建设的批复》中明确表示不同意高压线穿过观音山公园,并强调“观音山公园是国家森林公园。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应本着不占用或少占用国家森林公园林地的原则,避免或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和旅游活动的影响。由于穿过森林公园核心区的高压线会给森林公园游客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广东省林业厅建议广东电网对高压线方向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避开森林公园或穿过公园边缘。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观音山公园是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森林法和旅游法保护。然而,高压线塔的架设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园的景观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而且导致公园总体规划无法实施,严重制约了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风力偏差和安全距离在高压线路走廊计算,不得在整个走廊种植植物。”如用110伏的电,自上而下10米内不得种植树木。为了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有必要砍伐电力设施周围的树木。因此,公园的生态完整性无法维持。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2013年,园区组织国内环保、林业、法律等专业人士就高压线穿越园区造成的危害召开专家评估会议。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侯赵志先生曾痛心地说:“看一看空观音山中学的职工,发现观音山已不再是一个自然的地方,而是一个现代化工业设施的地方。”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观音山风景区总体规划无法实施,其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根据《国家电力法》的有关规定:110伏高压线与地面和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10米;220伏以上高压线路与地面和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15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强调,不得在高压电线电缆附近施工,即观音山后的高压线路区域不得进行工程建设。那么观音山风景区的原总体规划将不会实施。根据《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禁止开发国家森林公园。原则上,只要不符合国家森林公园主要目标的项目必须绕过森林公园的范围!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多组高压线网和十多座线塔穿过观音山公园,跨越几座山,导致公园许多基础设施无法实施。例如,根据林业部批准的观音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将在仙泉水库-观音广场修建观光索道,沿途可以欣赏到陡峭的山峰和郁郁葱葱的森林景观。这是一条连接大建平活动区和山顶广场的空中部旅游线路,游客可以感受到森林的清新。然而,由于许多高压线路纵横交错,这个项目只能搁浅。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公园每年接待100多万游客,高压线的架设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防火压力。

观音山地形复杂,位于雷暴易发区。然而,许多现有的高压线路组都位于高风险雷暴区域。在雷雨多发期,公园里充满了恐惧和戒备,路过这里的游客都非常害怕。参观观音山公园的各级领导对该项目落户观音山提出了质疑和批评,许多游客也对该项目提出了批评。而且,由于高压线架设在景区内,给森林和游客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然而,供电部门对这种潜在的危险视而不见,也从未见过其工作人员在山上巡逻,也没有迹象表明他们准备撤离。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空观音山公园的多套高压线路和电力设施迫使本应迅速发展的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陷入困境。

由于景区内存在大量的高压电网和电力设施,不仅被誉为“百粤秘境、南天门圣地”的观音山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遭到破坏,before/きだよ/,but景区的声誉和安全系数也受到严重影响。目前,观音山景区整体规划无法全面实施,原因是高压线网穿越整个景区,导致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招商引资能力急剧下降,品牌形象受到沉重打击,景观资源质量下降,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大打折扣。未来,观音山风景区将为此项目付出沉重的代价。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2013年4月22日《人民日报》、2013年1月3日《中国环境报》、2014年11月1日《中国环境先驱报》和2014年12月2日《中国绿色时报》海外版刊登了100多篇专题报道,报道了广东电网公司在广东省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架设高压线塔的违法事实、损害和未来影响。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学》主编王西欣教授指出,2015年《环境保护法》修订后,2015年以前的环境违法行为实际上被豁免了,2015年以前的违法行为很难查处。然而,观音山公园仍然可以投诉和报告电力公司的高压线,规划,林业部门的许可,建设用地程序,非法建设电力设施等。然后提起行政诉讼。“一是停止侵权。电力设施的非法建设和穿越以及对森林公园土地的占用已经造成了您的侵权行为,请停止侵权行为。此外,如果线路的通过是合理的,至少应该赔偿损失。”。“在第二个方面,从民法的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对用益物权和经营权做出明确的界定。目前,法院否定了你的用益物权,但管理权不能被否定。基于承包经营权,它将产生法律效益。由于高压线路的建设,这项福利对您造成了损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认为,根据《电力法》第55条,新建、改建、扩建电力设施与公共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相互干扰时,有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协商。“相关单位”包括电力公司和村庄,包括观音山公园。只有达成协议才能施工,不能达成协议?“如果你不和我谈判,我不会让你建造它。你强迫我报警。这是最有力的法律依据。”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合同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所有操作’都移交给你方乙方。你怎么理解‘所有操作’这四个字?从法律上讲,它应该包括权利和相应的义务。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权益保护顾问、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著名学者汪文华教授说:“不能说我们村委会还有权利,经营带来的负担、成本和损害都应该由乙方承担,这显然不符合民法中最基本的公平原则。”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客座教授、中国首席法律官俱乐部主席刘长群指出,观音山公园以合同和投资的形式取得的森林经营权等同于村庄和街道的权利,村庄和街道对电力设施穿越审批没有完全的处置权。“你和甲方有平等的合同,一方不能单独处置另一方的权利。政府管理、业主管理和用户管理有各自的分配权,观音山公园必须同意高压线穿越,否则会损害第三项权利,即用户管理权。”。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刘长群教授进一步质疑:“国家有供电计划。通过观音山的电力是否在一般规定的范围内?哪一级人大通过了?它是一种民事商业行为还是一种社会福利行为?即使是公共福利也不能伤害他人。这块土地批准了吗?你做环境影响评估了吗?这是一个“合理的通行证”吗?如果难以绕过,或者基本条件不具备,则将其纳入计划,并合理通过。否则,不仅是损害赔偿,而且公园方面必须行使用户管理权利。”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副秘书长李罗表示,高压线和变压器会损害游客的健康。上海师范大学兼职研究员王楠主任指出,离地面的高压线太低将极大地妨碍安全生产。

著名学者、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刘永安建议,如果电力部门与村集体达成协议,而该协议对公园管理者造成损害,那么可以根据《合同法》聘请专业律师出庭。(结束)

转载自:中国国际数据中心服务网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问题研讨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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