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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的数据,2015年企业养老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3319元,仍不到当年城镇职工月实际工资收入的70%。专家表示,由于赔付与权益脱节导致参保人员积极性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建议完善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同时改变目前确定缴费基数的方法,按照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统一核定单位缴费工资。

激励不充分、征缴压力大 养老金缴费基数不足工资七成

数据显示,2015年,企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从2010年的3641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7728亿元,增长4087亿元,年均增长17.5%。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从2010年的每月2016元增加到2015年的每月3319元,年均增长率为10.1%。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社会保障缴费负担重,制度本身吸引力弱,一些参保单位往往通过少报缴费基数来减轻实际缴费负担,导致社会保险存在“名义”和“实际”费率。

2015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基数为39828元,2014年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6360元。因为当年的社会保障缴费是基于上一年的平均社会工资,也就是说,实际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大约是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70%。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玲告诉《经济信息日报》,据估计,2015年,全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平均工资基数是全国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4.21%。以20%的养老保险单位费率为基础,实际缴费率约为12%-13%。

根据现行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原则上以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所谓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然而,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激励机制的不完善,多付多得的原则并没有真正确立。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炳文曾说:“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表明,缴费与权益脱节问题突出,制度设计复杂,参保人不知道退休后能拿多少钱。因此,实际利率低于规定利率,实际支付基数低于实际支付基数。为了减少支付,许多企业主和员工经常合谋降低支付基数。

激励不充分、征缴压力大 养老金缴费基数不足工资七成

随着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甚至在目前一些地区收入不足的压力下,各地纷纷出台措施,加强征缴,防止资金流失,鼓励职工多交养老保险费。例如,黑龙江省对退休职工实行指纹认证,并“不认证就停止”,防止虚报养老金现象。同时,实行全省统一的退休申报、审批政策,防止和消除不符合规定的早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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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大多数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根据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选择三级的40%至100%作为缴费基数参加保险。近年来,武汉、沈阳、杭州等许多城市将保险缴费档案的数量分别增加了200%和300%,使有意愿、有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案,通过多缴费获得更多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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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从个人角度来看,支付基数的确定将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待遇水平。退休金是基本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在相同缴费年限的条件下,基本养老金取决于个人平均缴费指数,即历年个人实际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平均值。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支付月数。因此,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金额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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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专家说,如果你想让被保险人在你有能力的时候自愿增加缴费年限和增加缴费基数,就必须通过明确增加缴费年限和增加缴费基数的返还来增加被保险人的积极性。

黑龙江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冯广东建议修改现行的养老金缴费基数和缴费基数核定办法。“在核定缴费基数时,在现行规定的单位缴费工资核定方法中,单位可以根据单位缴费工资总额和个人缴费工资总额选择两种方法之一,并根据个人缴费工资总额统一核定单位缴费工资。以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加强对单位缴费的监督。”他建议将现行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和支付基数从社会平均工资调整为平均支付工资,以更好地反映养老金待遇与个人实际支付之间的联系,从而巩固实际支付工资,增加基金征缴收入,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激励不充分、征缴压力大 养老金缴费基数不足工资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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