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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5月25日电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对太原市场销售的15批省外企业生产的手机电池进行了质量抽查。结果表明,11批合格,4批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为26.7%。

此次对手机电池的监督抽查发现,由于厂家生产工艺落后或使用劣质原料降低成本,部分手机电池的放电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

据了解,放电性能是评估手机电池容量的重要质量指标。如果该项不达标,将会缩短手机待机时间,影响使用效果。在此次抽查中,有四批产品由于出料时间不符合要求,导致了该项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太原市海印通信广场弘毅博达店经销的深圳市万达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WDT三星s5360、WDT三星i9070手机电池和太原市华北金隅通信广场经销的深圳华谊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BL-4C、BP-4L手机电池不符合标准要求。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山西抽检发现手机电池逾四分之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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