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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华西包独家爆料后,内地游客徐在香港遭遇“天价”,引起极大关注,内地游客在香港遭遇的购物陷阱成为网络热议话题。28日晚,徐先生告诉《华西杜诗报》记者,他已亲自去香港取回所有药品。

“我现在只想快点回家。”坐在香港机场,徐先生疲倦地说。唯一令他高兴的是,当他踏上归途时,海关第三次正式回复华西杜诗报,称“海关将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店的不良经营行为。”

事实上,徐先生所代表的是一个人数不断增加的群体。

数据

从1月到7月共有531起投诉,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3%

根据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统计,过去数年,消费者委员会接获消费者投诉,涉及购买参茸海鲜、中药及中成药的个案持续上升。2014年,总数达到845人。今年1月至7月,共接获531宗投诉,较去年同期的470宗增加13%。

在数据背后,大多数投诉的消费者都经历了最初的愤怒、维权失败、维权无助以及不知道向谁投诉的不公正。

通常,大陆消费者大多是通过互联网结束他们的孤军奋战状态。每天都有网友声称在香港遇到过购物陷阱。在虚拟的空房间里,他们讲述看起来可怕、相似但不同的购物经历,互相鼓励,共同维护自己的权利。也许他们的年龄和身份不同,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经意识到,无论是与商家沟通的失误还是真正的购物陷阱,理解事情并把钱拿回来都是势在必行的,尽管充满了波折。

香港海关: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不良营商手法

对话

“金”改为“钱”。药房说“只有在沟通后才能出售”[S2/]

内地游客在香港购物时经常被“高估”。那么,在销售和消费过程中发生了什么?

作为内地消费者的主要投诉之一,香港的药房和销售商是否认识到这种“高价格”?他们的态度是强硬还是妥协,是否存在“欺骗”内地游客的现象?

对此,华西报记者采访了几位被投诉的香港药店。

尽管地点不同,华西报记者联系的三家香港药店都表示,他们的药店是诚实的,不会从“金”变成“两个”或“钱”。

在费先生花了10万港元买金马卡的药店,店员说,因为他很早就知道内地和香港销售药材使用不同的计量单位,所以他们会在一开始就告诉消费者准确的计量单位,然后在价格商定后完成付款。徐先生消费的药店也有同样的说法。店员肯定地说,他一定已经清楚地向消费者解释了桌子上张贴的单位转换表。

香港海关: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不良营商手法

那么,如果付款完成,可以退款吗?“当然,但它必须是未经加工的。”一位店员说,经过切片和研磨后,药材是不能退回的。

接受采访的三家药店对是否存在专门面向内地游客的高价销售现象不置可否。

所有缔约方的意见

法学教授:无可否认,香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例整体上是比较完备的

“你不能因为部分就否定整体。”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洪贵29日在接受华西报采访时表示,香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设相对完善。消费者委员会于1974年在香港成立。与此同时,自2013年起生效的《商品管理条例》已将其覆盖范围从商品扩大到服务,广泛规范市场上各种零售商品和服务的宣传主张是否属实,并打击六大不良商业行为。

香港海关: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不良营商手法

“但是有了完整的法律,在处理它的时候就不可能完全避免一些问题。”高洪贵表示,随着新问题的出现,相应法律的制定应该跟上。"目前,香港没有制定新的法律来取代现行的旅行代理商条例."高洪贵说道。

回应

海关再次表明其立场,对涉及不良商业行为的案件采取后续行动

在新兴的维权qq群中,每天都有在香港遇到昂贵药品的消费者加入进来。他们中的一些人坚持要等待官方的协调结果,一些人决定在香港谈判,一些人在等待其他人的维权结果,还有一些人放弃了自己的维权,比如成都的一位姐姐张(音),她吃了昂贵的珍珠粉,被带走了6000港元。

香港海关: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不良营商手法

“被骗的金额不大,也没有时间和精力花在商场上。”张小姐的想法代表了许多大陆游客的愿望,他们在被屠杀后太麻烦而无法捍卫自己的权利。然而,关于在遭遇高价毒品后是否捍卫权利以及如何捍卫权利的争论并没有停止。

但还是有好消息。对于华西包继续报道内地游客在香港购物“高价”的报道,香港职能部门已正式介入调查。香港海关23日回应华西包后,28日接受了本报记者关于费先生维权的采访。「香港海关会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的不良经营手法。」

香港海关: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不良营商手法

29日,海关对跟进报道的华西报记者作出回复,称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不便透露太多,但海关将全力跟进涉及不良商业行为的案件。

香港海关在答复中表示,在调查香港药房涉嫌不良经营手法时,海关的立场是中立的,不会偏袒消费者或商家中的任何一方,调查对象包括所有涉案人士,包括销售人员、店铺经理、东主(老板)等。

同时,海关表示,每个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而且调查时间不同,因此不能一概而论。

自今年年初以来,海关已成功检控五宗涉及药房及人参海鲜店的案件。两名店员分别被判入狱两个月及社会服务令,其余三宗被判罚款十至六万元。

寻求帮助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协商退回部分基金

对于大部分“价格过高”的内地消费者来说,向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求助,会有甚么效果呢?

华西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大多数消费者向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或其他组织投诉,将得到调解,并返回一些基金。比如徐先生消费的药店愿意退4000元,而销售美国野生雷竹、加拿大佛手参给另一位消费者李小姐的药店愿意退16.7%的药费。

香港海关: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不良营商手法

然而,当《华西杜诗报》记者29日联系李小姐消费的香港药店时,接电话的店员说他不知道此事。

律师:无论药物是否经过加工,法律责任都没有显著差异

针对一些药店声称药品加工后不能退货的说法,德恒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筹备处主任姜表示,加工后的药品仍然是药店的商品,其法律责任与未磨成粉或切片的原商品没有重大区别。如果是“高价”商品,他们仍然可以要求店主赔偿受害者因其行为造成的损失。

香港海关: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不良营商手法

药店是否承认它已经明确表示它是根据“钱”销售的,这是一个证据问题。根据香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接纳,他不需要经过审判,而是直接进入量刑阶段;如果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不被接受,他必须接受法庭审判,在此期间,控辩双方都要盘问证人。最后,法官决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香港海关: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不良营商手法

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声称他明确表示该药品是根据“钱”出售的,那么该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可以通过药房的药品销售财务记录和交易现场的其他证人来证明。

最后,对于《商品说明条例》规定的犯罪,诉讼时效为犯罪之日起三年内,也受公诉机关发现犯罪之日起一年内的公诉时效限制。

“也就是说,只要你把所有的交易信息都保存在这个时限内,你就可以投诉。”江对说道。

保障权利的新措施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建议,药房许可证应考虑投诉

今年8月,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点名谴责7间不良药房的不良经营手法,损害消费者权益。

根据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资料,对药房不良经营手法的投诉数字不断上升,他们公开希望负责监管发牌工作的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会研究把涉及不良经营手法的投诉,包括个案内容和投诉数字,纳入发牌、续牌和吊销牌照的考虑范围,以遏止业界的不良经营手法。

香港海关: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不良营商手法

同时,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将与海峡两岸四地的消费者组织紧密合作,传递最新的相关信息,并通过媒体报道和制作教育短片,提醒游客购物时应注意的事项。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香港海关: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不良营商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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