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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3日发布文件指出,为了优化和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加快中西部地区城市群的培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省级行政区域城市群规划。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已经编制并报国务院审批。将北部湾、中原等城市群规划纳入年度工作安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为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滚动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充分总结去年以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规划》,并提出今年继续深化“一个融合、两个创新”工程,重点抓好五大领域的30项重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建立健全人、地、钱“三通”机制,探索建立农民进城定居“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进户籍改革成果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第二,加快培育新的中小城市,加快引入城市设置标准,在提高发展质量的同时增加中小城市的数量,并将一些县级管理权授予特大城镇。第三,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推进棚户区改造、地下公用隧道建设,加强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加快智慧城市、绿色城市、海绵城市等新城建设,打造优质宜居城市。四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探索“市民农场”等新模式,推进异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第五,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地、财、住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试点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大胆探索和突破。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已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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