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59字,读完约1分钟
中新社台北2月24日电台湾苗栗县议员徐英平、陆、涉嫌在选举中受贿,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4日裁定,三人的选举无效。
据中央社、联合报和其他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于同一天作出判决,驳回了民进党成员徐英平和党外人士陆的上诉。两个人的选举无效。2014年选举前,徐莹萍和陆被指控通过“堆脚”(在选举中为基层候选人拉票的人)购买每张1000元新台币500元的门票。在苗栗区法院裁定选举无效后,两人提出上诉。
张志宇是国民党的一员,他首先被判定当选为有效。二审法官认为,行贿人声称未经本人或竞选班子的指示或允许,向张行贿,这是违反正常情况的。因此,原判决被放弃,选举无效。
随着判决的确认,三名成员的席位将依法得到补充。除了之前被判无效选举的两人之外,本届共有五名议员因受贿而被宣布无效,创下了苗栗地方史的纪录。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台湾苗栗县3议员因贿选被判当选无效
地址:http://www.02b8.com/yjdyw/26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