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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近日,香港一些激进组织成员发布视频,威胁要发起“香港图书馆战”,呼吁香港人在图书馆扔掉简体中文书籍,以抗议内地的“洗脑教育”。民建联的立法会议员何俊贤批评,所谓“除简化字”的建议,比秦始皇埋书埋儒还要可恶。

香港激进分子吁“图书馆战争” 欲煽动扔简体字书

香港《东方日报》4日报道,香港本土意识最近有所提升,而当地激进组织“热血公民”的成员郑3日在其Facebook上发表了一篇名为“香港图书馆战,自发清除‘残书’反对洗脑”的文章,文章称,自2006年以来,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各区图书馆已购买了多达60万个简体汉字。文章称,由于空书屋藏书有限,该部门故意将一些繁体字书籍收藏起来,相关做法是“洗脑教育”,呼吁香港市民自愿将简体字书籍搬走。郑金曼还上传了一部短片,演示如何将简体中文书籍扔进垃圾桶、放入空缺口的书柜或收集灭火器箱中的书籍,以供公众参考。

香港激进分子吁“图书馆战争” 欲煽动扔简体字书

LCSD港发言人回应说,他对此事件深感遗憾,呼吁公众珍惜书籍,并建议那些以任何方式损坏图书馆书籍的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民建联的立法会议员何俊贤批评说,秦始皇只烧毁了诸侯国的历史记录和一些儒家著作,秦的记录和博士们保存的诗、书、数百种语言和药物都可以保存下来。这一次,郑没有过问书的内容和种类,所有的简化字都没有放过,这表明他对不同的文化表现出极大的不尊重,只想毁灭它们。何军贤质疑,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所有非传统文字的书籍都会被销毁吗?英语书需要销毁吗?近年来,大陆学者及其文学水平很高,在世界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香港独立”分子的行为得不到制止,将会给人类文明带来灾难。

香港激进分子吁“图书馆战争” 欲煽动扔简体字书

香港大律师马恩国表示,郑在互联网上发布煽动他人破坏图书的短片,可能违反香港《刑事罪行条例》中的“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的电脑访问”。一经定罪,可判处5年监禁。将书籍扔进图书馆的垃圾桶,或违反《刑事罪行条例》中“毁灭或损坏财产”的规定。此外,郑所谓的“破坏”图书违反了《图书馆条例》第29条,“故意损坏图书馆藏书、墙壁、门户等。”。

香港激进分子吁“图书馆战争” 欲煽动扔简体字书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香港激进分子吁“图书馆战争” 欲煽动扔简体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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