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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22日(新华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新闻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4月22日公布了《关于行政长官普选办法的公众咨询报告和计划》(咨询报告和计划)。

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特区立法会会议上表示:“全面推动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是本届特区政府最重要的政策目标。”

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特区政府进行了两轮公众咨询,然后公布了该计划。在2015年1月至3月的第二轮咨询期间,特区政府出席了88次咨询会议和地区活动,收到了13万多份书面意见。

她说:“如果普选行政长官的建议不获通过,我们便会错失这个良机。”不但政制发展已经到位,而且“五步走”何时再次启动,行政长官何时由普选产生,也无从估计。

“相反,如果普选能够在2017年实现,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及其领导的特区政府将拥有必要的政治能量,进一步推动政制发展,包括实现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

特区政府提出的计划要点如下: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方法:提名委员会由1200人组成,由选举委员会四个主要部门的38个部门小组组成;各分组和部门分组的成员人数保持不变;选择38个分区小组成员的方法将保持不变。

提名委员会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程序:提名委员会从整体上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过程分为两个阶段:“成员推荐”和“委员会提名”。

“成员的建议”。经120名提名委员会成员推荐后,他们可以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每个成员只能推荐一个候选人,每个候选人最多可以推荐240名成员。这种代表性系统可以允许至少5到最多10个候选人。

“由委员会提名”[S2/],提名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两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个成员最多可以投票支持所有候选人,但只能支持部分候选人。每个成员应该支持至少两个候选人。2-3名候选人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支持并获得最高票数成为候选人。

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行政长官普选方案

普选的投票安排:香港有500万合资格选民,可从提名委员会提名的两三名候选人中,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选出“得票最多的第一人”作为行政长官候选人。

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的计划是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的决定,在众多不同的要求和观点中寻求最大的共同点和平衡。”

「今天,政府实际上已根据市民的意愿和香港社会的整体及长远利益,提出了具体的计划。」她说,政制发展已到了关键时刻,是否前进或原地踏步,是由每一位立法会议员决定的。

她希望立法会尽快展开审议程序,以便在立法会夏季休会前完成投票程序。

港澳办:香港特区政府的政改方案合法、可行、合理、务实[/s2/]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4月22日发表的第二轮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发表声明。

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表的公众谘询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谘询期内香港社会对行政长官普选方法的意见和建议;建议的方案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并顾及香港社会各阶层和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这是一个合法、可行、合理和务实的方案。

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行政长官普选方案

发言人重申,中央政府的一贯立场是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逐步发展民主。香港政治发展“五步走”的法律程序已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衷心希望香港社会各界广泛达成共识,抓住历史机遇,如期实现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

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行政长官普选方案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行政长官普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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